葉繼歡就醫療方式提覆核 懲教署稱要穩妥安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1/10 18:44

最後更新: 2016/11/10 18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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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賊王」葉繼歡於96年背部中槍而半身不遂,判囚36年,仍在獄中服刑的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指懲教署署長多年來拒絕讓他接受中醫藥治療的做法違反《基本法》及《人權法》,要求法庭推翻署長決定。

懲教署發言人表示,不回應個別個案,但就指醫管局及衛生署的專科醫生會定期到懲教院所,為有需要的在囚人士提供診症及治療,如在囚人士要求懲教署提供現有醫療護理以外的其他治療,署方會按駐院醫生意見就個別情況加以考慮,強調一直以穩妥、安全及人道的方式羈管在囚人士。

消息人士指,根據監獄條例,在囚人士醫療及健康都由駐院所醫生負全責,由於醫生主攻西方醫學,如在囚人士服食中藥出事會影響其健康,亦可能出現責任問題。懲教署發言人強調,如有需要,駐院醫生會轉介有需要的在囚人士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療。